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民族复兴的使命和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作为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为核心,以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为重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满足中医药发展要求,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西医协调发展,共同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机制,激活中医药发展的活力与潜力,提升能力和水平;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发挥各自优势;坚持统筹规划,强化扶持,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和国际合作交流全面发展。
二、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把中医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职责,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中医药工作,讨论部署和推动解决中医药改革发展中的问题。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推动建立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并发挥好机制的作用,研究解决中医药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各地要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要加强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市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设置专门的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配备专职人员或指定专人管理中医药工作。
三、加强卫生计生与中医药改革发展的规划统筹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处理好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与中医药改革发展的关系,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机制。
在编制实施卫生计生发展综合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时,要将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并体现向中医药倾斜的政策要求。
在编制实施卫生计生体系建设等重大项目计划中,如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应急、妇幼健康、药品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干部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普和宣传、综合监督、国际合作以及法律法规、信息化等体系建设,要合理配置和利用中医药和西医药两种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在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开展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应急救治、卫生援外和国际交流等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同时对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政策法规建设、执法监督、信息统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四、加强卫生计生与中医药工作的沟通协调
进一步理顺卫生计生部门与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建立完善信息沟通、定期协调会商制度,形成既相对独立、又紧密互动的工作协调机制。
卫生计生部门在研究有关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文件时,要统筹兼顾中医药工作,考虑中医药的特点和规律,要有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人员参加,充分听取中医药系统的意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中医药深度参与卫生计生全局工作,并切实发挥作用。
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党组(党委)汇报中医药工作,及时了解卫生计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安排,反映中医药改革发展要求,在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大局中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