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力量 深化改革
努力做好新常态下卫生工作
——在2015年全市卫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普洱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新成
(2015年3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全市卫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4年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布置今年工作,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努力实现全市卫生工作新发展。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全市卫生系统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景谷6.6级地震医疗应急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完成卫生专项投入11.45亿元,较2013年增加0.43亿元,增长3.9%。卫生业务用房面积62.59万平方米,增加2.82万平方米,增长4.7%;编制病床8921张,增加448张,增长5.3%;开放病床9416张,增加1069张,增长12.8%。卫生技术人员9643人,增加601人,增长6.6%。完成诊疗1021万人次、入院32万人次、手术4.7万台次,分别增长9.6%、14.3%和11.9%。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疫情平稳,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深化医改取得新成效
1.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199.92万人,较2013年增加3.53万人,参合率98.15%,提高0.45%,人均筹资标准380元,提高40元,当年筹资总额7.60亿元,增加0.92亿元。全面开展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种大病保障,积极推进大病住院二次补偿,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7.61%,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5.46%。全年补偿498.82万人次,补偿资金7.82亿元。
2.基本药物制度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有关规定,建立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月通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落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100%配备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100%实行零差率,市、县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均按照不低于20%、35%和10%的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景东县、澜沧县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达到50%,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完善补偿机制,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乡镇卫生院专项补助和乡村医生补助纳入财政预算。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扎实推进。加强业务培训和专业督导,认真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97.63万份,建档率76.48%。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2.21%,新生儿访视率97.7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62%。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12.93万人,管理高血压病人12.71万人,管理2型糖尿病3.6万人,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9541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和学校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完成饮用水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率100%。
4.卫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加强项目督查和管理,加快前期工作,项目建设有力推进。续建项目86个,完工84个,完成投资1.18亿元。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主体完工,市人民医院儿科中心建设项目顺利推进。2014年下达的118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落实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33个,投资计划1.26亿元,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5.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认真抓好人才招录和培训,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87名,订单定向委培医学生101名,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师38名。加强交流合作,与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局、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各级各类培训班36期,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4367人次。认真组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执业资格考试通过1030人,高职评审通过154人,中、初级职称考试合格572人。
6.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完成等级医院评审,市人民医院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6所县级综合医院评为二级甲等医院,3所评为二级乙等医院,1所完成评审待审批,5所县级中医医院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加强等级医院管理,制定考核办法,把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作为医疗服务管理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聘请省级专家对市级医院进行检查考评,由市级专家对县(区)医院进行检查考评。景东县、澜沧县按照要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取消了药品加成。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扎实推进,32个乡镇卫生院纳入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有新突破,市人民医院的肾内科、血液内科和澜沧县人民医院的重症医学科被列为省级重点专科。继续推进便民服务措施,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开展优质护理示范服务和临床路径管理。认真宣传贯彻《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抓好医院安全管理工作。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新增设置民营医院2家,新增设置备案申请27份。积极探索卫生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普洱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各项卫生工作有效落实
1.惠民工程任务圆满完成。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186例,完成任务数的156%;完成贫困尿毒症患者救治791例。实施“妇幼健康计划”,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72.24%,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85.59%,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0.9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15%,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2003人、宫颈癌检查19317人。
2.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工作得到加强。继续加强鼠疫、疟疾、结核及人禽流感等传染病监测,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0—6岁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率98%。报告乙类传染病13种52831例,发病率203.1/10万。思茅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应急综合示范区获命名。扎实开展边境地区疾病防控工作,加强艾滋病、登革热、疟疾等疾病的联防联控。加强卫生应急和处突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景谷6.6级地震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3.防治艾滋病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继续落实防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加大重点地区防治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母婴阻断、综合干预和抗病毒治疗覆盖面,落实关怀救助政策,扩大城乡防艾综合管理试点,全面实施综合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96.3%、农村居民92.5%。检测各类人群41.2万人份,完成任务数的103%。重点场所安全套摆放率100%,男男性行为干预覆盖率92.7%,吸毒人群干预覆盖率70%,母婴传播阻断率100%。新增抗病毒治疗572人,完成任务数的139.5%,中医中药治疗113例,完成任务数的113%。实施关怀救助1065人,安排救助资金201.83万元。推进中缅、中越、中老边境地区艾滋病项目,完成国家和省级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申报工作。
4.中医中药和采供血工作得到加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完成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任务。开展中医药“三进”活动,加大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发掘、筛选民族传统医药,开发、研究生物药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强血液安全管理,积极开展无偿献血,保证临床急救用血,全年采血418.43万毫升,增长1.51%,供血582.16万毫升,增长21.54%。
5.卫生监督和爱卫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公安、计生、食药监等7部门密切配合,出动执法人员95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2498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68份,查处案件306起,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2起。认真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普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国家技术评估,拟命名公示已经结束。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完成农村改厕项目任务5000座。#p#副标题#e#
(三)圆满完成景谷6.6级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任务。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卫生计生委的有力指导和帮助下,全市卫生系统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景谷6.6级地震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一是顺利完成医疗救治任务。省、市、县和部队共派出医疗队11支、医疗救护人员195人,积极参与医疗救治,主余震叠加受伤的352人全部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住院治疗的23人全部治愈出院。二是圆满完成卫生防疫工作。共组织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员215人,全力投入灾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完成疫苗接种10527人,消毒环境148.2万平方米,现场快速水质检测 200件,开展健康教育3.8万人次、心理疏导工作4170人次,灾区未发生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是认真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组织排查统计卫生系统受损情况,编制恢复重建项目规划,向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卫生计生委进行汇报对接,落实恢复重建项目133个,投资12633万元。召开卫生系统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对全市卫生系统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目标责任管理,推进项目实施。
(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的部署,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各阶段任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四风”问题。认真筹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事项11项、制度“废、改、立”23项。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和市政府廉政会议精神,拟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市卫生局党委换届,成立市卫生局直属机关纪委,指导市直卫生单位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专兼职纪检员,强化行业监管。三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卫生系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职务权力和职业权力制约防控措施,编制职权目录,查找廉洁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督促医务人员与患者签订拒收红包协议。加强廉政教育,举办全市卫生系统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等部门领导作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专业讲座,共260人参训。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开展“学制度、守纪律,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完成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信息宣传、老干工作和工、青、妇等工作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人民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共同关心的结果,是全市卫生系统勤奋工作、努力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卫生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卫生服务供需矛盾仍然突出。二是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弱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未得到有效提升。三是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医药服务能力弱。四是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资金压力大。五是行业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治理商业贿赂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意见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经济运行多重困难和多方面矛盾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乏力。这些新情况和新变化,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卫生工作。2008以来,中央和省、市财政对全市卫生投入62.8亿元,涵盖了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本药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方面面,实施建设项目461个,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有所提高。但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人才匮乏等问题依然存在,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弱等矛盾日益突出。新常态下,各级政府对卫生的投入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将稳定在相当水平,难以持续大幅度增加,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会更加重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突出重点,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对医疗健康服务的需求,更加体现服务民生。新常态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一要强化“硬实力”,在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上,要强化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让资金管理更加精准、更加规范,提高资金投入使用效率,让宝贵而有限的资金切实发挥应有的效益。二要强化“软实力”,把工作重心从单纯的争取项目、争取资金转移到综合解决资源配置失衡、发展质量不优、人才储备不足等突出问题上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优化资源布局、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科技水平、加强人才培养、改进服务方式等方面来,有效提升服务能力。三要强化依法行政,要学习法律、普及法律、遵守法律,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法行医、依法执业,各县(区)卫生局要依法管理、依法治医,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适应新常态下卫生工作的新变化。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冲刺“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关键之年。根据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市“两会”精神和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全市卫生工作实际,今年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以“打基础、增总量,建制度、强保障,强队伍、优服务”为重点,突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基本卫生制度,努力增加卫生资源总量,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实现全市卫生工作新发展。
工作目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依法管理传染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剖宫产率控制在20%以内,婚检率65%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70%以上,听力筛查率65%以上;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00例;完成县级中医临床技术传承骨干培训6名,乡村医生能西会中人才培养369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5928人次,全科医生转岗培训40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67名;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75%以上,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60%以上;加强等级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县域内住院就诊率90%以上。围绕以上目标,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十一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一是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以及加快中医药发展三个行动计划,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综合改革范围,实现辖区内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督导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努力完善补偿机制,协调价格调整,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人事制度,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和管理。优化公立医院规划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疗设备配备。二是大力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促进县级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有效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落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晋升中、高级技术职称到基层服务的政策,加大对县、乡医院的技术帮扶力度,逐步建立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辐射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等级医院管理,推进依靠医疗专家考核医疗服务质量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注重内涵,不断提高”的要求,将等级医院的考核管理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四是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研究制定分级诊疗办法,综合应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和服务价格差别,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完善转诊制度,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规范转诊服务。五是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分配制度,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六是加大社会办医各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放宽对社会办医在数量、规模等方面的限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健身、健康、医疗等服务机构,推进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七是做好宁洱农村预防保健试点工作,加强县、乡、村医疗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推广适宜技术,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方面的优势和作用。#p#副标题#e#
(二)扎实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一是认真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结算办法,切实加强医疗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建立联合反欺诈机制,开展新农合基金检查和审计工作,严惩套骗基金行为。二是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落实人均470元的筹资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5%,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60%,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三是全面推进以复合支付方式为主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差别支付机制,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并鼓励使用中医药,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四是认真执行方案,搞好优质服务,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基金,确保当年基金收支平衡。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一是启动实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健全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规范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使用,巩固“三个百分百”。推进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扩大覆盖面。二是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管理,确保正常供应。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督促各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和耗材时,签订采购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三是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运行质量和效益。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四是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业管理,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签单契约服务模式。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妥善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退岗村医生活困难问题。
(四)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一是继续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按要求全面完成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工作,完成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工作任务,按要求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等工作。二是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点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实施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确保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完成结核病、免疫规划、麻风病、疟疾、地方病防治等疾病防控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考核)。巩固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改厕任务。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加强县、乡二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能力建设,落实孕产妇管理分片包干负责制,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孕产妇死亡。四是加强边境地区疾病防控工作,建立边境四县传染病疫情动态监测和与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交流合作机制,实施好边境疾病联防联控项目。五是抓好卫生应急处突工作,加强农村急救体系和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建立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完成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任务,推进澜沧县、景东县、墨江县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六是积极推进省、市两级医院信息平台互通示范工程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服务与绩效考核系统等项目建设,有计划地推进互联互通。七是全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绩效考核,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五)继续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今年是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的收官之年,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强对防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资金和人员保障。二要加强协调,充分发挥防艾成员单位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参与防艾工作,整合资源,形成防治合力。三要继续贯彻国家“五扩大、六加强”综合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边境地区防控,持续加大控制经性途经传播工作力度,降低新发感染率。继续扩大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各类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扩大监测检测,加强医防合作,推进医务人员主动提供咨询检测服务,完成检测任务。扩大综合干预,强化男男性接触者、暗娼等高危人群的干预工作,加强美沙酮维持治疗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治疗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相结合,确保吸毒人群干预覆盖率达70%以上,母婴阻断率保持100%。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将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治疗范围,做到“愿治尽治”。四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强化绩效考核,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推进社区艾滋病防治综合工作,加强边境地区艾滋病防治力度,认真落实关怀救助政策。
(六)抓好项目管理,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一要加强在建项目管理,完成市儿科中心和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进市民药所迁建项目,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善卫生基础条件。二要加强协调,加快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景谷6.6级地震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尽快恢复受灾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三要加大项目督查,强化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四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支持,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发展。
(七)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一是推动落实好《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努力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药基本设备。三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实施中西医结合人才培训、县级中医临床技术传承骨干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完成乡村医生能西会中人才培训任务。四是加快推进县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和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培育特色专科和优势领域,提高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展中医科普宣讲活动。促进民族医药科研成果转换,推广民族医药技术应用。五是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推进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技兴医。一是实施好定向委培医学生项目,完成国家和省级委培招生任务,实施好与昆明医科大学和云南中医学院合作委培医学生项目。推进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试点工作,开展全科医师培训并按照规定落实待遇。二是抓好招录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招聘计划,主动与各大中专院校联系,积极参加人才供需见面会,加大人才招聘和引进力度,逐步增加卫生技术人员总量。三是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和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启动“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大护理、儿科、公卫、精神卫生等急需人才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四是加强合作与交流,拓展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六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昆明理工大学等的交流合作,加快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推进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培育和科技队伍建设,提升医学科研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制定重点专科培育和建设计划,加强专家团队建设,积极参加省、市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竞争,提高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规范护理工作。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倡导互助献血,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证采供血质量,确保用血安全。
(九)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强化卫生全行业监管。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省、依法治市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教和依法行政工作,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法制宣教和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把卫生法规学习培训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抓好医疗卫生机构全员普法培训工作。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和权力清单,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和指导工作。加强依法监管,严格依法执业。推进卫生信息公开,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三是强化依法监管,在做好日常监督的同时,今年将对《献血法》、《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2部法律、3部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以饮用水卫生、医疗广告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做好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加强医患沟通,妥善调处医患纠纷。#p#副标题#e#
(十)科学谋划“十三五”规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深化改革的具体要求,以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为目标,全面完成普洱市“十三五”卫生改革和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一要做好“十二五”总结,认真总结“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和建议。二要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按照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加强重大课题研究,组织编制好“十三五”卫生改革和发展规划。三要主动加强与省卫生计委的沟通对接,使“规划”既与国家、省级规划相吻合,又符合普洱卫生实际,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十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抓制度建设,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查办案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为全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各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班子、抓具体,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好班子、抓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根弦,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加强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加大惩处腐败力度。加强卫生单位纪检机构能力建设,争取成立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室,研究建立巡查、督查制度,主动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卫生系统违法违纪问题。加大对专项项目资金、药械采购、干部选拔、人员招录、行政审批等内容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强化追责问责。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阳光用药、临床用药监控机制和处方点评以及医德医风考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屏障。四是加强专项教育,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继续开展“学制度、守纪律,优服务、树形象”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等相关规定,落实医患双方签署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严格履行廉洁行医承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五是严明作风纪律,深入开展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风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一)强化大局意识,凝聚工作合力。要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上下同心,凝心聚力,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各项卫生工作任务。领导干部要带头抓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医改各成员单位的联系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合力,共同推进医改工作。
(二)强化担当意识,突破难点问题。担当是能力,更是责任。当前,医改已进入“深水区”,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会更加尖锐和突出,要深刻认识医改的综合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在矛盾面前不回避。要加强研究,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努力解决新矛盾、破解新难题,推进医改取得新成效。
(三)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落实能力。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尽职尽责,认真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坚决克服等待、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要抓细、抓实,要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实时跟踪进展。要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今年是干部作风问责年,要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加大力度整治庸、懒、散,整治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对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让我们把干事创业谋发展作为己任,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勇于担当、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卫生事业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为谱写中国梦的普洱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